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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条件

信息来源于:网络 发布时间:2007/7/28
1、驾驶人死亡的。
2、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。
3、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。
4、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,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。
5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一年未换证的。
6、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A1、A2、A3、B1、B2、N、P为准驾车型的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,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。
7、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,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N或者P为准驾车型,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,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C3、C4、M为准驾车型的。
8、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。
申请人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,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,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被申请注销驾驶证人的相关情形证明。有上述第5项至第8项情形之一,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,以公告的形式宣布机动车驾驶证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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